2018“珠江·恺撒堡钢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生基本功展示
近日在广西师范大学拉开序幕!
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建宁致辞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师范大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建设满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音乐、美术教师队伍,展示新时代高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
经研究,定于2018年10月中下旬分别在广西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举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并就音乐、美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进行研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每两年举办一次,旨在培养素质全面、一专多能,适应中小学校需要的艺术教育专业人才。基本功展示是对高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一次集中检查,也是推动高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地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方案》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方案》要求,切实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的省(区、市)至少推荐1所试点学校参加,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可直接报名参加。
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
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方案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
二、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师范大学、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
四、时间与地点:时间:2018年10月中下旬地点:广西师范大学
秘书长会议现场
五、参加对象
学校名额:各省(区、市)推荐1-2所学校(至少推荐1所学校)参加,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的省(区、市)至少推荐1所试点学校参加。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可直接报名参加。
学生范围:参加展示的学生为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三年级学生(不包括进修班、函授班和成人高等学校的学生)。
组队方式:每所学校由3名学生组队参加展示,其中1名学生由学校指定,另外2名在各校抽签确定的学生范围中选定。抽签在7月召开的秘书长会议上进行(秘书长会议另行通知),2015级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总数不满50名的学校,抽取4个学号;学生总数为50名以上(含50名)的学校,抽取8个学号。各校从抽签确定的学生范围中选定2人参加。
六、项目与办法:项目分为:音乐教学能力、“微课”展示和社会实践三部分。音乐教学能力包括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中外乐器演奏、舞蹈展示五项内容,以上各个项目提倡和鼓励展示中国作品。“微课”展示为录像评审。社会实践为现场观摩中小学音乐教学。
所有参展学生均须参加上述三个项目。其中,音乐教学能力所有参展学生均须参加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两项。合唱指挥、中外乐器演奏、舞蹈展示项目分别由一名学生参加,得分既计入个人总分也计入学校团体总分。
(一)音乐教学能力:1.歌唱与钢琴伴奏(满分100分):以学校代表队为组,每组3名学生两两合作完成。每名学生歌唱、伴奏各一次,单独计分。曲目由参展学生自选,每名学生演唱(伴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
2.自弹自唱(满分100分):每名参展学生弹唱现场抽签曲目一首。现场抽签曲目为视谱弹唱(五线谱、简谱任选),不提供曲目范围。
3.合唱指挥(满分100分):参展学生现场抽签一首曲目,采用直接指挥大学生合唱团演唱的方式进行展示。7月召开秘书长会议时统一提供合唱曲目(线谱版),含2/4(6/8),3/4(9/8),4/4(12/8)三种节拍类型。
4.中外乐器演奏(满分100分):参展学生演奏除钢琴外的一种乐器,可从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外国乐器(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选择一件演奏,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乐器自备。
5.舞蹈展示(满分100分):参展学生展示一个自备舞蹈片段,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微课”展示(100分):1.“微课”应符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要求,突出音乐教学的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凸显音乐学科的特点,注重对学生音乐核心素养的培养。
2.“微课”内容应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中的4个学习领域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中的6个学习模块必修课程范围内,而且须从教育部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义务教育音乐教科书、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音乐教科书中选择。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3.“微课”需在真实的中小学课堂环境中录制。
4.提交材料要求(1)提交书面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应体现课程教学理念、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教学设计文本要根据规范的教案格式与内容进行撰写。教学设计需注明课程名称、所授年级、使用的教材版本等。
(2)提交15分钟的教学视频。视频需采用高清或标清录制,格式为MPG4,码流率不低于512Kbps;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请设定为1024×576,采用标清4:3拍摄时,分辨率请设定为720×576,作品大小一律不超过700M;视频与音响须同步录制,人物突出、图像清晰、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频片头应显示课程名称、所授年级、使用的教材版本等。
(3)提交时间与方式:9月20日前将书面教学设计和教学视频以邮箱大附件方式发送至:yybkjbgzs@163.com,并同时将电子版刻录DVD光盘寄至广西师范大学(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邮编:541006,收件人:杨慧芳,电话:18107737536,只接收EMS)。
(三)社会实践:由主办方统一组织,所有参展学生参加,内容为现场观摩桂林市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
七、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一)奖项设置
1.学校团体奖:以各校代表队音乐教学能力和“微课”展示总成绩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个人奖:设个人全能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个人单项奖:含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中外乐器演奏、舞蹈展示、“微课”展示等单项。
(二)奖励办法:获得学校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学校由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奖品钢琴一台,并直接运抵获奖学校。获得个人全能奖和单项奖的学生颁发获奖证书。所有参展学生均颁发纪念证书。
八、报名办法:请各省(区、市)组织参加展示的学校填报报名表(见附件5)。须填报参加展示的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2015级全部在校生分班名单。各学校(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
请各省(区、市)于7月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参加展示学校的报名表集中寄至广西师范大学(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邮编:541006 收件人:杨慧芳,手机:18107737536,只接收EMS),并同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至yybkjbgzs@163.com。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直接将报名表寄(发)至上述地址(邮箱)。
九、经费:参加展示的学生和领队不收取任何费用,展示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自理。评委差旅费、食宿费、评审费均由组委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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